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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部门专项资金公开
关键字:  来源于:湘南起义纪念馆  2017-09-08
 













郴州市烈士公园专项资金管理制度

 

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,保障资金安全、高效运行,发挥资金使用效益,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:

一、专项资金实行“专账核算、专项使用”。

二、专项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,杜绝现金支付。

三、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,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,不得挤占、挪用;资金拨付动向,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,不准任意改变;特殊情况,必须请示。

四、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初审、审核审批制度,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,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,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。一切开支必须由项目领导稽核,财务负责人审核,分管财务领导审批,法人代表监管签字,纪检监督。壹万元以上的开支要经过班子集体研究。

五、核拨或结算工程款项时,必须有手续全面完善的《项目建设资金审批表》和工程合同及预决算原始依据,并开具合法票据。

六、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、有效、合法的凭证。

七、材料采购、工程和服务,按照政府采购文件要求实施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。。

八、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,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,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。

九、项目竣工决算必需经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。

十、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,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,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,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、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、监督和审计,做到专款专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