郴州市烈士公园专项资金管理制度
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,保障资金安全、高效运行,发挥资金使用效益,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:
一、专项资金实行“专账核算、专项使用”。
二、专项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,杜绝现金支付。
三、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,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,不得挤占、挪用;资金拨付动向,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,不准任意改变;特殊情况,必须请示。
四、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初审、审核审批制度,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,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,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。一切开支必须由项目领导稽核,财务负责人审核,分管财务领导审批,法人代表监管签字,纪检监督。壹万元以上的开支要经过班子集体研究。
五、核拨或结算工程款项时,必须有手续全面完善的《项目建设资金审批表》和工程合同及预决算原始依据,并开具合法票据。
六、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、有效、合法的凭证。
七、材料采购、工程和服务,按照政府采购文件要求实施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。
八、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,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,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。
九、项目竣工决算必需经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。
十、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,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,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,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、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、监督和审计,做到专款专用。
郴州市烈士公园(湘南起义纪念馆)2015年专项指标使用情况表
预算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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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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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额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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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文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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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单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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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金使用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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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出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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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01-专项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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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厅下达2015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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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5000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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郴财教指【2015】04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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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09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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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计2017年6月完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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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修缮工程:立项编制费、施工方案设计费及工程施工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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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01-专项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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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厅下达2015年第一批文化事业建设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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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0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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郴财教指【2015】04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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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09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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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已用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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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:陈展设计费、展板制作及安装费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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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01-专项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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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厅下达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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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00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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郴财教指【2015】09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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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12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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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已用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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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念馆各项活动费、设备购置费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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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01-专项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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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市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(湘南起义纪念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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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00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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郴财教指【2015】12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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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12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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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已用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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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念馆文物征集费、纪念设施设备维修改造费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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